《规划纲要》继续公开征求意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2-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2月6日讯(记者 刘琴 余冠仕)如何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如何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如何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今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再次发布公告,就研究制定《规划纲要》若干重大问题继续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自即日起至2月底,围绕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等4个方面的20个问题提出实招、硬招和新招。

  据介绍,《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自2009年1月7日正式启动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以来,收到了社会各界大量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向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此项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为进一步问计于民、广集众智,努力制定高质量的、管用的《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全面归纳整理、认真分析研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若干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教育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自即日起至2月底,继续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希望社会各界围绕切实解决下列4个方面、20个问题进一步出主意、想办法,提出实招、硬招、新招。第一,加强农村教育的意见建议:实行城乡教育统筹,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的意见建议;解决农村教师缺乏、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办法措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及高中阶段、高等教育的意见建议。第二,深化教育教学以及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如何深化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造精神;创新人才培养的办法措施;高中取消文理分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办法措施;如何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如何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健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和区域教育协作的政策措施。第三,解决各级各类教育中突出问题的意见建议:解决义务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城市择校问题的办法措施;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建议;如何改革职业教育发展模式,调动行业、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积极性,解决职业教育规模数量、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相吻合的问题;如何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如何改进高等教育质量管理,健全质量标准和质量评价制度;如何推进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分类办出特色;如何构建终身学习与人才成长的“立交桥”。第四,保证教育投入和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如何依法落实“三个增长”、强调政府投入责任;如何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鼓励社会投资、捐资教育;建设和谐校园的办法措施。

  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和来函形式集中就上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件发至dtl@mo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转《规划纲要》意见收集组,邮编:102617,并在信封上注明“纲要征求意见”字样。